泉建公司组织签署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佩带清静头盔允许书》
宣布时间:2021-09-08审核:政工部 泉源:泉建公司党总支
为强化警示教育,提高交通清静意识,确保电动自行车驾乘职员的人身清静,杜绝蹊径交通事故的爆发,9月3日下昼,泉建公司组织全体职工签署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带清静头盔允许书》。
允许书要谴责体职工做到:严酷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蹊径交通清静法》以及其他蹊径交通相关执律例则,做到凡骑电动自行车必佩带清静头盔,不占用无邪车道、不逆行、不骑车带人,清静、文明、规范驾驶电动自行车,听从交警治理,坚决把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佩带清静头盔成为一种习惯。
通过签署允许书,进一步教育和指导宽大职工熟悉到骑车佩带清静头盔的主要性。同时,还要求每位职工严酷遵守《蹊径交通清静法》以及其他蹊径交通相关执律例则,做到清静、文明、规范骑车,听从交警治理;本着对自己、对家庭、对他人认真的态度,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人,提高交通清静意识,自觉佩带清静头盔,做到文明出行,清静出行。

